[公告] 【征婚交友版块版规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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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9-3 18:1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
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遵守论坛相关规定。
本版是为单身男女设立的征婚交友版,
旨在为那些想通过网络寻找自己的另一半
或交友的网友提供一个征婚交友的平台,
在本论坛发贴的个人,
对自己帖子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
本论坛不承担其他任何连带责任;
请各位MMGG擦亮眼睛,
谨防上当受骗!

1.发帖指南:
正确选择帖子分类,
在帖子里需要填写最基本的资料
(如:性别、年龄、身高、体重、爱好、月薪等等)。
如果愿意,也鼓励网友留下个人真实照片以提高自己帖子的人气,
给自己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。发贴内容与事实不符。如已婚人士发征婚贴,
寻找一夜情或抱有其他不良企图着、如有发现立刻删除并永久封号处理。

2. 若帮朋友发帖征婚交友,
必须征求其本人同意,
在主题帖中注明代发,
否则不得随意将他人资料发布于本版.
如当事人要求删除,
版主将越过发帖人予以删除操作。

3. 禁止恶意灌水,
重复发贴或与本版不相关的帖子,
无关的主题将视内容删除或移动至相应版块。
禁止在帖中出现毫无意义的数字、符号、字母等,
扰乱论坛的正常秩序。

4.征婚交友信息在本版块发布之日起,
有效期最长为90天,
若90天后,发布者无特殊要求,
或不再返回本版参与讨论的,
即视为无效信息,直接删除,不予通知。
因涉及个人隐私信息,故此条属硬性规定。

5. 删帖:①发布不详细的征婚交友信息,
如没有说明自己征婚或交友的基本要求;重复发帖的
②无效的联系方式,例如:打不通的电话号码,加不上的QQ号码,等等;
③发布者在主题帖或回复帖里,有要求删帖的,
或表示停止参与在本版的征婚交友活动的;
④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(网游,隐性广告)、QQ群及外部论坛链接,
以及带有反动,色情,迷信的帖子。严重者,将永久性被禁言
⑤经察实在线下利用平台诈骗的。如茶托,酒托,婚托。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的

6.加分扣分原则,
主题内容健康向上,有实用价值,或观点鲜明,切入点新颖,视角独到者
鼓励多多发帖,表述自己的观点或看法。对于优秀的帖子,
以及经常参与版内活动者,斑竹不会吝惜奖励,
跟帖者慎重自己的言语,不要出现辱骂,
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,
如有发现,帖子将被立即删除并做扣分处理。

7 .要注意区分网络与现实的区别,
我们无法对所有的征婚交友信息进行核实,
我们也不能保证征婚交友信息的真实性.

8. 若您已经成功征婚或交友,建议返回本版,
修改自己的征婚交友信息,以保安全。

9. 这里是寻找朋友和另一半的地方. 请大家都认真对待!
请尊重自己,尊重他人! 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!
我们的原则是: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,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空间!
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!

10. 友情提示,
① 征婚交友者双方不要轻易见面。
② 见面时最好在公共场合并有亲属、朋友随同。
③ 双方见面时请核实对方有效证件,以防上当受骗。

禁止发布QQ群号码及广告,违者封ID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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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9-11 21:08 | 只看该作者
结婚啊 亚历山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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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9-11 22:02 | 只看该作者

结婚是两个相爱的人
结合到一起
为了更好的生活
彼此相爱,相互理解,
永远走下去,
不管生活的烦恼和快乐,
厮守到老。{:soso_e120:}
4#
发表于 2013-9-13 23:55 | 只看该作者
小编童童 发表于 2013-9-11 22:02
结婚是两个相爱的人
结合到一起
为了更好的生活

确实  不知道 师太结婚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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